济南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2022


    济南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2022
    济南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2022,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同城转移业务,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济南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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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济南市各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100元、190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10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1900元。
    
    根据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此前,自7月1日起执行的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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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公积金每年6月中旬开始调整基数,7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文件规定的收入项目核定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得突破上限值。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同城转移业务,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取消公积金提取业务单位审核盖章环节,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不再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二、公积金缴存单位管理人员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www.gjj.gov.cn)“网上大厅单位业务入口”登录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查询业务”菜单, 查询打印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三、职工办理公积金同城个人账户转移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不再要求转出单位加盖公章。
    要查询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各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在银行柜台及自助设备上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及缴存余额情况以及贷款还款明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划转至缴存职工本人联名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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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
    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12%;
    缴存基数
    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的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上限,原则上不应低于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的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下限。
    
    新增职工缴存工资基数的确定: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收入确定缴存工资基数。
    (二)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以职工当月工资收入为缴存工资基数。新调入职工在原单位已开设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在办理汇缴前及时为其办
    理原账户转移手续并重新确定缴存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
    职工缴存工资基数低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申请免缴个人应缴住房公积金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