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几年不给可以强制执行


    抚养费几年不给可以强制执行
    
    抚养费几年不给可以强制执行,无论是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同样也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但是有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后某一方并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另一方会争取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几年不给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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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不给抚养费,己方必须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书,在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时间里对方还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男方在离婚后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不出抚养费原则上也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的法定义务,即使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承担抚养义务,根据约定或者判决定期或者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拒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抚养费支付义务,并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据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中的相关内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一方有能力仍拒不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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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3、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2、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在校就读的。
    (3)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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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父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抚养费,子女就可以起诉强制性执行。
    父母双方在离婚时,由人民法院对孩子抚养费作出判决的,父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父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父母支付抚养费。只要人民法院作出了抚养费判决,父母就应当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子女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几年没给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法院与被执行人原单位联系,将被执 行人的收入暂扣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直接在原单位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二、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三、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